第四十一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(fā)生爭議的,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。對格式
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,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。格式條款和非格
式條款不一致的,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。
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,給對方造成損失的,應當
承擔損害賠償責任:
?。ㄒ唬┘俳栌喠⒑贤?,惡意進行磋商;
?。ǘ┕室怆[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;
?。ㄈ┯衅渌`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。
第四十三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(yè)秘密,無論合同是否成立,不得
泄露或者不正當?shù)厥褂?。泄露或者不正當?shù)厥褂迷撋虡I(yè)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,應當
承擔損害賠償責任。
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
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,自成立時生效。
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應當辦理批準、登記等手續(xù)生效的,依照其規(guī)定。
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。附生效條件的合同,自條件成
就時生效。附解除條件的合同,自條件成就時失效。
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?shù)刈柚箺l件成就的,視為條件已成就;不正當?shù)卮俪?/p>
條件成就的,視為條件不成就。
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。附生效期限的合同,自期限屆
至時生效。附終止期限的合同,自期限屆滿時失效。
第四十七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,經(jīng)法定代理人追認后,該合同有效
,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、智力、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,不必
經(jīng)法定代理人追認。
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(nèi)予以追認。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,視為
拒絕追認。合同被追認之前,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。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
。
第四十八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、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
立的合同,未經(jīng)被代理人追認,對被代理人不發(fā)生效力,由行為人承擔責任。
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(nèi)予以追認。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,視為拒絕
追認。合同被追認之前,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。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。
第四十九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、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
立合同,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,該代理行為有效。
第五十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、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,除相對
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,該代表行為有效。
第五十一條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(chǎn),經(jīng)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
同后取得處分權的,該合同有效。
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無效:
?。ㄒ唬┮环揭云墼p、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,損害國家利益;
?。ǘ阂獯ǎ瑩p害國家、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;
?。ㄈ┮院戏ㄐ问窖谏w非法目的;
?。ㄋ模p害社會公共利益;
?。ㄎ澹┻`反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的強制性規(guī)定。
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:
(一)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;
?。ǘ┮蚬室饣蛘咧卮筮^失造成對方財產(chǎn)損失的。
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,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
?。?/p>
?。ㄒ唬┮蛑卮笳`解訂立的;
?。ǘ┰谟喠⒑贤瑫r顯失公平的。
一方以欺詐、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
合同,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。
當事人請求變更的,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。
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撤銷權消滅:
?。ㄒ唬┚哂谐蜂N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(nèi)沒有行使
撤銷權;
?。ǘ┚哂谐蜂N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
權。
第五十六條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。合同部分無效,
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,其他部分仍然有效。
第五十七條合同無效、被撤銷或者終止的,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
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。
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,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(chǎn),應當予以返還;不能
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,應當折價補償。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
損失,雙方都有過錯的,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。
第五十九條當事人惡意串通,損害國家、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,因此取得的財
產(chǎn)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、第三人。
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
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。
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,根據(jù)合同的性質(zhì)、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、協(xié)
助、保密等義務。
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后,當事人就質(zhì)量、價款或者報酬、履行地點等內(nèi)容沒有約
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,可以協(xié)議補充;不能達成補充協(xié)議的,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
交易習慣確定。
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(nèi)容約定不明確,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(guī)定仍不
能確定的,適用下列規(guī)定:
?。ㄒ唬┵|(zhì)量要求不明確的,按照國家標準、行業(yè)標準履行;沒有國家標準、行業(yè)
標準的,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。
?。ǘ﹥r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,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;依法應
當執(zhí)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,按照規(guī)定履行。
?。ㄈ┞男械攸c不明確,給付貨幣的,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;交付不動產(chǎn)
的,在不動產(chǎn)所在地履行;其他標的,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。
?。ㄋ模┞男衅谙薏幻鞔_的,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,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,
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。
?。ㄎ澹┞男蟹绞讲幻鞔_的,按照有利于實現(xiàn)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。
?。┞男匈M用的負擔不明確的,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。
第六十三條執(zhí)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,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(nèi)政府價格
調(diào)整時,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。逾期交付標的物的,遇價格上漲時,按照原價格執(zhí)
行;價格下降時,按照新價格執(zhí)行。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,遇價格上漲時
,按照新價格執(zhí)行;價格下降時,按照原價格執(zhí)行。
第六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,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
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,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。
第六十五條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,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
行債務不符合約定,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。
第六十六條當事人互負債務,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,應當同時履行。一方在對方
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,有權拒絕其相應
的履行要求。
第六十七條當事人互負債務,有先后履行順序,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,后履行一
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,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
相應的履行要求。
第六十八條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,有確切證據(jù)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
可以中止履行:
?。ㄒ唬┙?jīng)營狀況嚴重惡化;
?。ǘ┺D移財產(chǎn)、抽逃資金,以逃避債務;
?。ㄈ﹩适虡I(yè)信譽;
?。ㄋ模┯袉适Щ蛘呖赡軉适男袀鶆漳芰Φ钠渌樾?。
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(jù)中止履行的,應當承擔違約責任。
第六十九條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(guī)定中止履行的,應當及時通知對方。
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,應當恢復履行。中止履行后,對方在合理期限內(nèi)未恢復履行能
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,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。
第七十條債權人分立、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,致使履行債務發(fā)生困
難的,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。
第七十一條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,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
的除外。
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,由債務人負擔。
第七十二條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,但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
的除外。
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,由債務人負擔。
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,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,債權人可以向